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拟给与你公司处以:1.责令改正;2★★.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及报送年度报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与行政处罚。”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3.甘肃经济日报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对接。如需继续使用上述相关内容★★★,请致电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联系电话。
2.所有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你公司于2019年至2023年因未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连续4年被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目录。